行外朋友常向我埋怨時下新聞風氣,他們感嘆新聞競爭的年代,新聞淪為產品,新聞缺乏真善美,只有腥色羶,當中以社會新聞最嚴重。
曾發生一名餐館女工下班後,一如往常抄小路回家,詎料慘遭壞人性侵及搶劫,某記者掌握消息後,搶先去女工工作的餐館查問,一問之下,才發覺同事們不清楚她的遭遇,“甚麼?她被強姦?我只知道她是被搶劫,所以幾天沒來上班。”
大家感到很驚訝,反而追問記者案發過程。
女工可能想保住自己一絲尊嚴及隱私,結果被記者揭露了,而“同事不知女工被劫姦”的新聞也刊登了。
又一名在巴剎工作的外藉女子被匪徒強擄上車強姦,某記者又去巴剎找出受害者工作檔口,想從小販口中套出消息,奈何巴剎地大人多,記者竟然一檔檔去詢問。
原本無人知道的案件,一問之下整個巴剎的人都知道她被擄姦了,安娣們議論紛紛:“噢,原來是她,我們還猜是誰。”
又常見命案發生後,記者到喪府訪問家人,內心哀痛的家屬不願受訪,基於職責關係,記者苦苦追問,結果惹來家屬破口大罵,結果記者找到新聞點:“家屬辱罵記者”,其實人家家裡死了人,就算罵你的話,你也沒有理由去反駁或還擊的。
朋友說,記者何苦費盡心思,去到受害者工作或生活地點,深入挖掘。受害者傷癒或情緒穩定後,仍要繼續生活,日後她可有勇氣長期面對他人的指指點點?
社會新聞等於電視台的黃金時段,爭奪收視率,必定怪招百出,新聞機構主張“人有我有,人無我更要搶”心態,記者還不是得按主子辦事。
或許有人辯解,讀者有知情權,媒體只是報導事實及社會現象,提醒民眾要小心。其實揭露受害者身份等於挖開未復癒的傷口,再灑下一公斤鹽,對讀者及社會毫無益處。
我只是聆聽,沒有回應,因為不管大家說甚麼,明天一切重複上演。
(光明日報/好玩‧文:洪國川)2014-01-10
http://www.guangming.com.my/node/190586?tid=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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